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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单位的通知

 

南通级青年文明号集体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江苏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》规定,团省委决定从11月起,在全省开展201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单位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    
、2015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的申报备案
1、201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继续实行当年报备制度。各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须提出争创申请,制定争创规划,明确争创措施和争创目标填写创建单位申报表(附件8)121前将材料报团委城工部启东市政府431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2、各地、各单位要切实做好201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的推荐审核工作,严格标准,择优选拔,确保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的先进性、代表性。
3、未提前申报创建单位的不得参加2015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表彰。联合创建的行业系统实行归口管理,不在本次推荐、申报之列。
、江苏省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“五个一”工作要求
1、建立健全一套工作制度。要强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团组织统筹协调功能,加强对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日常指导和管理考核,采取项目领办制方式,充分调动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要制订完善一整套从思想政治教育、业务技能培训、创建工作标准、考核评价机制、台账资料记录到开展团的活动在内的青年文明号工作制度,并以文件的形式固化下来,进一步突出操作性、针对性和长效性,切实做到争创有标志、创建有规划、考核有标准、奖惩有依据。
2、着力营造一种创建氛围。要通过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(或争创标识)、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,公开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、创建口号、工作标准、服务承诺、监督电话,规范文明用语、美化服务环境等形式,进一步提升岗位形象,扩大全社会对青年文明号品牌认知度。要更加广泛地运用短信、微博、微信、网络等青年容易接受的传播媒介,充分利用宣传栏、海报、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体,着力展示青年文明号创建目标、创建动态和青年风采,进一步彰显青年文明号的品牌形象。要通过思辩会、展示会、学习会等形式,加强对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的思想教育,引导集体成员树立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,把青年文明号打造成为弘扬社会新风的先进群体。
3、科学组织一些团的活动。要结合本行业和单位自身实际,着力把青年岗位能手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、青年突击队、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、青年志愿者等共青团的各种活动引入到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中来,科学设计创建载体,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的活动,不断提升青年文明号创建水平。要广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,每年至少与1家非公企业或1个新社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,为他们提供组织建设、活动开展等各方面的帮扶,进一步发挥青年文明号促团建的作用。
4、探索开展一次创新行动。每年定期筹划开展一次创新行动,要突出主题,使创建工作更加体现青年性和赋予时代性。生产型行业和技术部门青年文明号要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为主题,组织集体成员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活动,在企业技术创新、绩效提升的实践中发挥聪明才智。行政管理部门青年文明号要不断创新管理理念,积极借鉴先进管理经验,探索适应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、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,不断提高办事效率,提升行政管理效能。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青年文明号要以创新服务方式、优化服务手段为重点,着力改进服务态度,改善服务环境,努力推出更多特色服务项目和便民服务举措,不断提升服务效能。
5、有效实施一项公益项目。要注重社会责任、奉献社会,主动与所在地希望工程办公室进行对接,结合本单位实际,通过赞助服务、利益表达和社会倡导等形式,有针对性每年至少实施一项教育援助、志愿服务、素质拓展、就业创业、健康促进等有形化、具体化的公益项目。公益项目要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做文章,要在为特殊困难群体办实事和解难题上下功夫,通过扎实有效的服务项目,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,充分展示青年文明号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。
“五个一”的工作要求作为今后全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重要考评指标,所有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要认真对照执行。团省委将组织考核组进行全面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,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江苏省青年文明号称号(或争创资格)。
 
联 系 人:韩  超 
联系电话:83356191
电子邮箱:qdtsw@163.com各类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并需盖章,同时提供电子版)
注意:附上争创规划,明确争创措施和争创目标
特别提醒:青年文明号创建中要求35周岁以下青年占70%以上,负责人中有1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
 
附件:
8、2014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
 
 
共青团启东市
2015年1119

附件8
 
2015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
 

青年集体名称
 
集体成员
总人数
 
35周岁以下青年
人数、比例
 
35周岁以下
负责人姓名
 
职务
 
年龄
 
联系电话
 
首次获市级青年文明号时间
 
和公开承诺
 
主要争创措施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盖  章
    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
街道团工委意见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盖  章
      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  
县级团委意见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盖  章
    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
市级团委意见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盖  章
      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

注:详细争创规划另附书面材料。